谭彦(—),吉林省集安市人,中共党员。生前系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副院长。
谭彦年出生在吉林省集安县(现集安市)一个普通农家,从小学到中学多次被评为三好学生、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学生干部和学雷锋先进分子,年谭彦考入吉林大学法律系。
谭彦年大学毕业,谭彦被分配到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经济技术开发区审判庭工作。开发区法院刚建立,工作条件艰苦,加之长时间超负荷工作,他患了严重慢性纤维空洞性肺结核。
面对医生“必须长期全休治疗,否则最多能活5年”的忠告,他义无反顾,以惊人的毅力与生命争夺时间,用更加忘我的工作来实践自己“活着就要工作,死也要死在工作岗位上”的誓言。
年3月16日,谭彦光荣地加入了中国共产党。他在入党志愿中郑重地写道:“我是一名司法工作者,要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吃苦在前,享受在后,依法办事,刚直不阿,做一名忠于党、忠于人民、忠于祖国的司法战士!”
谭彦处处以党员标准要求自己,刚正不阿、秉公执法、不徇私情、清正廉洁,从不接受吃请,不办关系案和人情案,成为一名“铁法官”。
在情与法、钱与法、权与法的较量中,人们看到了一位铁面无私的人民法官。
一次,谭彦审理一起案件,被告人的一位亲戚恰巧是谭彦妻子的同学,关系一直不错。这位老同学找到谭彦妻子,希望她在谭彦面前说说情。
妻子知道谭彦一向不徇私情,但老同学的托付又使她抹不开面子。“案子不大,或者这次他能破例。”她想,回家后她把这件事跟丈夫说了。“不是我不给面子,同学、朋友的情再大,也没有法大,咱不能让肩上的天平倾斜,原谅我……”谭彦坦率地告诉妻子。
法律无情,法官有情。
谭彦说:“我们是人民法官,在法庭上,要忠实地捍卫法律的尊严;在法庭外,还要用自己的真情,感染和教育更多的人学法、懂法、守法。”
谭彦(右)与同事谭彦把人民法官的职责延伸到法庭以外,他在自己庭里建立了对缓刑罪罚的回访制度,定期把有关法律书籍给他们看,教他们学法、懂法、守法,真正弃恶从善,重新做人。
在开发区法院年的廉政记录中,有这样一段记载:“谭彦,一年拒贿余元,拒请吃15次。”
谭彦常说:“我们是法官,头顶着国徽,肩扛着天平,绝不能在我们手中办一件错案。”
在担任开发区法院民事和刑事审判庭副庭长期间,他不仅带领全庭干警多办案、办好案,而且自己年结案就达件,高出平均水平44.4%,结案率、调解率、无超审限等3项指标名列全院第一,经他办理的案件无一改判。
年6月,他连续高烧5天不退,还坚持4次开庭,医院治疗。开发区法院的考勤表上有这样的记载:年7月1日至年6月30日,扣除节假日,总共个出勤日,谭彦因病请假48天,实出勤竟多大天。而这段时间恰恰是谭彦病情严重的日子,医生嘱其“全休治疗”。
谭彦具有坚强的党性,无论是面对创业时的艰辛,还是身处繁华环境,都能经受住考验,做到遵纪守法、清正廉洁、秉公执法,被誉为“铁”法官。年7月,新华社播发长篇通讯《钢铁之躯托起神圣的天平——记秉公执法、无私奉献的“铁”法官谭彦》,谭彦成为全国政法战线学习的楷模。
年11月,谭彦因病逝世,年仅44岁。他是中共十五大代表,被授予全国优秀共产党员、全国法院模范、中共十大杰出青年卫士等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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