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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昌区年上半年
“时代楷模——武昌好人榜”
上榜人物:徐永芳
徐永芳,女,年9月11日出生,汉族,硕士文化,年10月进入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检察院工作至今,现任公诉部检察官助理。
01
面对工作,她“不撞南墙不回头”
不畏艰辛逐一排查银行流水,她为非法集资受害者追回投资款;
查微析疑排除非法证据,她还无辜被羁押的张某清白;
面对问题案件决不妥协持续侦查,她揪出幕后真凶起诉判刑确保正义终将实现。
七年来,不论大案小案,徐永芳都如履薄冰、如临深渊,谨慎对待。先后协助检察官办理各类刑事案件近千起,无一错案,因为她相信:公诉人并非法律的机械适用者,而是法律的积极解释者,通过司法活动追求内心的正义理念并实现普世正义。
涓滴努力都汇入大海,年她被评为武汉市先进检察官、武昌区拼搏赶超干事创业突出个人。
年5月5日,徐永芳协助检察官对被告人游某某职务侵占一案提起公诉,6月14日武昌区法院公开审理此案,对于起诉书认定的事实和罪名全部予以采纳。
初受案时,虽然案卷只有薄薄几册,徐永芳却发现十分棘手。原来在侦查阶段,游某某一直辩称该案属于民事纠纷,侦查监督部遂邀请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对该案提出专家意见,参评专家一致认为属于民事纠纷,侦查监督部两次做出不批准逮捕决定。
此时,承办人做出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结论后建议称不起诉看起来是最稳妥的方法且不需要承担责任。但是,通过反复翻阅案卷,查阅法条和判例,徐永芳全盘分析案件事实,将游某某的行为分成了几个步骤,并按照该分析重新调查取证,最后成功提起公诉。
面对翔实准确的证据,被告人游某某当庭表示自愿认罪。该案不仅仅是打击犯罪的体现,更是检察人员保护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生动体现。
年4月,徐永芳作为扫黑除恶专班成员之一,参与办理了任某某等17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一案,在45天内提起公诉并追诉2人、追加犯罪事实笔。
年8月10日武昌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聚众斗殴罪等罪名判处被告人任洪卓有期徒刑十九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50万元,罚金人民币元,实现打击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又准又实。
02
面对群众,她真诚以待不求回报
徐永芳在日常工作中充分考虑群众的需求、感受和诉求,抓住群众最关心、最现实的问题,把好事实事办到群众的心坎上去。
年年底,徐永芳在繁忙的本职工作之外多次参与普法节目、视频的录制,通过对于案件的法律宣传,提高公民法律水平,而不仅仅满足于就案办案、坐堂办案,从而将一件案件的法律效果放大为成千上万倍的社会效果,塑造检察形象、推动法治进程。
在年“全市政法干部进社区”活动开展期间,青年干警徐永芳立足检察职能,积极转变角色,多次深入对口的武锅社区,结合自身的法律专业知识优势,通过PPT的形式,给社区群众上了一堂关于非法集资识别与防御的宣讲会,受到了武锅社区群众的一致好评。
03
面对自身,她严以律己刻苦钻研
徐永芳始终牢记自己的职业与使命,正确对待宪法和人民赋予的公诉权、监督权,时刻践行检察官职业道德。
她做到了严于自律、自省、自励,时时刻刻把纪律挺在前头,牢固树立了“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宗旨意识,本着恪尽职守,公正廉洁的工作态度,始终保持谦虚谨慎,不骄不躁的优良作风,不断地学习和提高自身的职业道德修养,切实做到了公正廉洁执法。
徐永芳一直积极主动地适应司法改革对检察官的要求,不断加强学习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坚持自我加压,具有较高的法律业务功底和专业技能,入选湖北省公诉人才库。从初出茅庐的青涩稚嫩成长为游刃有余的成熟稳重,徐永芳经历了痛并快乐着的业务选拔之旅。
年8月,徐永芳参加湖北省首届公诉人律师电视论辩赛,作为全场第一个发言的选手,以一贯的稳定发挥开启全场的视听盛宴,最终取得了“优秀辩手”称号。
年11月初,湖北省人民检察院举办了年全省检察机关公诉业务竞赛,徐永芳最终凭借扎实的业务功底、过硬的理论知识、清晰的逻辑架构、利落的论辩风采从全省70名业务骨干中脱颖而出,获得了第二名的好成绩。
近两年来,徐永芳利用业余时间对办案中遇到的问题进行探索总结,写作发表了多篇调研文章,撰写的《任洪卓等17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被收录进湖北省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典型案例汇编。
出品
中共武昌区委宣传部武昌区融媒体中心
监审
邹芬
监制
李甜
编辑
张欣
图文来源
区委宣传部
投稿
dachengwuch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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