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郑州中院郑州中院
成锴,年10月出生,汉族,法学博士研究生学历。现任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四庭员额法官,曾多次被评为办案标兵;先后获得“河南省法院系统先进个人”、个人二等功等荣誉称号。
俗话说,与榜样同行,力量无穷;与楷模同步,获益无数。成锴,一名普通的民事法官,他人如其名,公正司法、心系群众、业务精湛,为人坦荡,当事人曾送给他一面印有“法官楷模”的锦旗,而他也正是以自己的实际行动诠释着楷模的深刻内涵。
练就一双辨别真伪的“火眼金睛”
成锴说,民事法官要有一双辨别真伪的“火眼金睛”,善于透过现象看本质,找出纠纷产生根源,进而查明案情,依法公正裁判。
在办理原告张某发诉被告南阳市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双方对公司向张某发支付款项当中万元的性质和用途各执一词。原告陈述是针对万元借款本金所支付的管理费,被告则主张是对万元借款本金的偿还。对此,我们没有局限于案件表象,在对当事人合同内容,被告还款的金额及规律等证据进行分析,发现当事人实际约定利息标准为两个月付息一次每次66万元,而争议的万元正好是66万元的四倍。同时期被告向包括原告在内的关联出借人借款总额为万元,也是本案借款金额的四倍,故当中该万元是针对本案借款的支付,其余款项则与本案借款无关。进而依法作出相应扣减借款本金的裁判意见。该认定内容虽与当事人双方表述均不一致,但因为揭示出事实的真相,双方当事人对该判决均未上诉,案件纠纷得以化解。
为民司法严守公平之心
人们常说“打官司就是打证据”,对于争议事实真伪不明的案件,尤其是关系的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案件,法官在审理中一定要慎之又慎,不能局限于就案办案,要多做调解工作,争取案结事了。
年3月5日上午8时许,王某梅的儿子小强到一家洗浴中心洗浴,其间被人发现漂浮在浴池里。经民警和有关医疗部门初步判断,小强死于突发疾病,排除案件可能性。小强亲友遂向洗浴中心讨要说法,在洗浴中心内设置灵堂,导致洗浴业务停顿,双方为此产生激烈冲突。后来小强的父母起诉洗浴中心所在的公司,请求赔偿80余万元。
一审法院经审理认为,王某梅请求被告承担侵权责任,应当负担举证责任。但因王某梅未要求对小强死因进行解剖鉴定,导致小强死亡原因不明。一审法院结合民警和医疗部门对死因的初步判断,按照举证责任原则判决驳回王某梅的诉讼请求。王某梅不服一审判决,向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在审理该案过程中,成锴了解到,因纠纷未解决,小强未能得到安葬,医院存放一年多后转移至郑州市殡仪馆。这对于家属来说,是非常揪心的事情。只有尽快让案件有一个结果,才能让家属真正放下心中的包袱和悲痛。为此,成锴一边深入熟悉案情,一边通过面对面、背靠背的方式多次和双方沟通调解。但双方互不相让,调解多次陷入僵局,对此,成锴没有放弃努力,而是继续与被告方进行深入沟通,最终说服被告方股东作出更大让步,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在小强得到安葬、其母亲拿到公司支付的补偿款后,双方代理人不约而同给我打来电话,对法院的爱民敬业精神深表感谢。
勇于创新破解疑难案件
“审判工作具有事务性、机械性、冗杂性等特征,要求每位同志做到按部就班、规规矩矩。”成锴说,但这并不能表示我们不需要创新。工作当中,他积极主动地尝试创新,以新的工作视角和方式,探索审判工作新思想、新方法、新路径,努力让每一份裁判文书经得起历史和群众的考验。
他是郑州中院唯一一名博士学历的办案法官,不但多次在国家核心期刊上发表理论文章,撰写的裁判文书也多次被评为优秀裁判文书,更重要的是他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的精准把握,妥善处理。在审理涉案标的达余万元的原告河南省某建设有限公司工会诉被告刘某股权转让纠纷一案时,为了弄清该案的真实情况,准确把握与认定工商部门备案股权转让协议与实际履行内容不一致引发纠纷的处理,他反复查阅相关法律规定,广泛征求专家意见,仔细审阅企业工商登记材料,逐一向公司股东调查、核对,最终查实被告已足额交付转让款,遂大胆判决驳回原告诉讼请求。在写判决时,字斟句酌,反复修改,力争把道理说清说透,让当事人清清楚楚地明白自己赢在何处,输在哪里。最终双方当事人均服从一审判决,案结事了。
原标题:《身边的榜样|成锴:法袍在身天平在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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