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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代文豪欧阳修看来,祖宗之法应该这

来源:楷模 时间:2023/4/6

北宋仁宗时期复古思潮大兴,而尤以庆历时期舆论作用之故、相关论说尤多。复古学说与舆论之流传与古文家重视治统的学说有内在的联系。而在论述北宋前期历史时,也更将仁宗时期列为与三代同等的盛世。在李心传《建炎以来朝野杂记》中即既有南宋孝宗皇帝对仁宗时期朝政清明局面的评价:

列圣传心,至仁宗而德化隆洽,至于朝廷之上,耻言人遇,谓本朝之治独与三代同风,此则祖宗之家法也。北宋仁宗时期的治道不但被目为与三代同风,其政治上的常规作法即礼遇士大夫的不成文规则更被宋皇室尊为家法。而以世代传法的说法以目之。这种历史叙述方法也于欧阳修后学曾巩所上呈的《进太祖皇帝总序》中,谓太祖之治道可以代代相传:“隆下所以命臣显扬褒大之意,固以谓太祖雄才大略,千载以来特起之主,国家所由兴,无前之烈,宜明白暴见,以觉悟万世,传之无穷。”

北宋前期古文家所汲汲的,正是将北宋的治统与三代相连结。史学家对北宋在历史上的正统地位的描述,与他们对道统的重新理解相一致,都着重于强调有宋受命之新,迥然不同于汉唐之世。甚至有观点谓:“宋是三代’之后,但并不是汉、唐’之续。”欧阳修诚然也在宣扬此种治统的人物序列之中。但在仁宗时期,诸种历史逻辑被整理、论述清晰的同时,欧阳修也逐渐明晰了对传播此种论述的士大夫相应品质的要求。同时,也不可忽略的一点是:北宋时期的治统里,“家法”一语也始终盘踞在熟悉政务的大臣头脑中。欧阳修也同样论述了他意识中的“家法”。只是,本文在此处主要采用其针对士大夫所论述的“家法”。

欧阳修作为士大夫,又颇为熟悉吏治,从各方面而言他并非仅局限于文人的情致。相反,他的一生多数时间花费在北宋繁多琐碎的官吏生涯中。虽然早年与范仲淹这样颇具法家与纵横家风范的士人楷模交好,但他们因身处北宋政务复杂的诸个不同层面,他们对吏事的看法乃至对改革的诸种看法可能从一开始就不完全是一致的。这一点可能要追溯到他文章中常常出现的“祖宗之法”四字。“祖宗之法”这一条文出现在欧阳修的头脑里,看似意外,实则在情理之中。实际上,这也是欧阳修这样从早期士大夫的科举、吏职训练中走出来的士大夫所必然熟悉的一点。“祖宗之法”一语,较多出现于欧阳修所作墓志铭、墓表、行状中。兹取其所录真宗朝宰相王且事迹以示人:是时,契丹初请盟,赵德明亦纳誓约,愿守河西故地,二边兵罢不用,真宗遂欲以无事治天下。公以胃宋兴三世,祖宗之法具在,故真为相,务行故事,慎所改作。出垦能否,赏罚必当。真宗久而益信之,所言无不昕,虽他宰相大臣奋所请,必曰:王某以谓如何?事无大小,非公所言不决。

对王且所守祖宗之法的描述,既是玉且这位身居两朝辅政大臣之职的宰相所恪守的政治准则,也是欧阳修本人对宋朝祖宗法度的认同。据邓小南先生分析,这里所谓“祖宗之法具在”,从时间上推断未必出自王旦之口,应该是经过了欧阳修自己的改写的。“祖宗之法”一语到了仁宗朝才较为常用,也逐渐变成一项行事准则。除祖宗之法外,也还有关于“家法”一词的记录。而这里的“法”,等同于“礼”。所谓家法,实际上是更广义上的祖宗之法。宋代人对家族谱牒、恪守礼法的大家族一直颇为崇敬和表彰。欧阳修对世家大族礼法家传、书香世家的欣羡在欧集中也颇可见一二。他为恩师杜衍所作《太子太师致仕杜祁公墓志铭》中,即对杜氏一族所承袭的悠久家法、为士之礼而深表赞叹感佩:

真为家高法,真吉凶、祭祀、斋戒、日i甜、币祝,从事一用其家书.自唐灭,士丧真旧礼,而一切苟简。独社民独守真家法,不迁于世俗。盖自春秋诸侯之子孙,历秦汉干奋余岁,得不绝真世谱。而唐之盛时,公卿家法存于今者,惟社氏。有趣的是,如果查看《欧阳文忠公文集》中于庆历三年所作的一篇散文《章望之字序》,在这篇序文中,欧阳修花了一番笔墨描摹他理想中的士大夫形象。

古之君子所以异乎民众人者,言出而为民信,事行而为世法其动作容貌皆可以表于民也.踊冕卉以为首窑,佩玉环以为行窑,衣裳踹谶以为身窑手有手窑,足有足窑,揭让登降,献酬俯仰,莫不苟窑,又见真宽柔温厚、刚严果毅之色,以为仁义之容服剿匠,载真车,立乎朝廷而正君臣,出入宗庙而临大事,俨然人皆望而畏之,日此吾民之所尊也。非民之知尊君子,而君子者能自修而尊者也。然而行不充于内,德不备于人,虽盛期匠,文真窑,民不尊也。这篇序文多数篇幅都着力于阐发欧阳修心目中的士大夫典范。他认为士大夫的修行第一要义不在礼仪容饰,而在内心对自身行为道德的约束。所以,他认为士大夫首先要做到行为道德为一方人士的典范。他说:故君子之贤于一乡者,一乡之望也.贤于一国者,一国之望也。名烈著于天下者,天下之望也。功德备于后世者,万世之望也。

欧阳修依据他所罗列出来的士范典型,从春秋汉唐推及远古不可详说之圣人。在这篇私人性质颇强的文字中,欧阳修几乎花费了所有篇幅去描绘他心目中的古代贤人典范,而在文章结尾赞扬章望之“儒其衣冠,气缸色仁,好学而有志”,他赞美章望之的词句,也暗示了他所认为的理想士大夫形象应该具备哪几方面特质。此文也被《皇宋文鉴》和《唐宋八大家》文选收录。这类以序名篇的文章,实借序文而抒发议论。其实这种体例除如徐师曾以字源学来解释,谓其为“端绪”外。此类序文体例亦可参考《毛诗》序文的写作。欧阳修看似杂说性质的文字,其实仍然与他的本人人物事迹有关。从欧阳修的《毛诗本义》中也可以依循得几个事例,欧阳修常用的方法正是依附序文加以议论。这恰恰也是他仿照汉代经学解释体例中的一点,即所谓“外传”的方式来阐发其虽不紧扣题眼或本文、而又不得不发议论的写法。以《韩诗外传》与《左传》中部分引诗内容为例,在汉初及战国时期,这样的体例其实都统以“传”名。所谓经传的内外之别,反而在经学成熟之后才被列入《汉书.艺文志》中。

细究欧阳修的《毛诗本义》,欧阳修当时已经看到了诗传的今古文之别。但实际上,在汉代儒学经典解释中,较为注重训语之学的古文学也并非真忽略了议论阐发的经传之功能。所谓内外之别,在汉代经学阐释中其实都有所运用。欧阳修显然也注意到了这一点。所以,他懂得注意区分序文著作的时间时代问题,怀疑经传文字可能是由历代经师追缉其说而成的。体例上的溯源和怀疑,对欧阳修写作应酬文章的帮助可能就在于:他开始注意在这些文章中抒发自己的胸臆。写下这篇文字的时间也十分敏感。庆历三年,正是庆历新政即将发展到高峰(即庆历四年)的时候。欧阳修在这时写下的感想,与他对时代命运的感应和期许息息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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